Monday, June 8, 2009

完成后的领悟

献丑了,艺术细胞没有很够...

三天关在房里,终于把一个flash media player给完成了,然后再把它放入一些背景,然后形成主体性的播放器。当然,若真的要用在部落格或是哪,就只拿播放器应该会较适合些,像我这样,纯粹是为了视觉更丰富,加入更多flash的元素,到底我得交的是application,这样一来,当使用者一打开,就不只是单调的播放器。虽然说网上有很多教材,甚至是现成的 coding,但始终不够完美,不晓得为什么。完成了,可是仍然有些部分没能尽善尽美。尽管是参考别人的coding,完成了还是觉得有小小的成就感。至少,我的成品,比我参考的可用性算是比较好,也比较多功能。三天,就忙着一个其实拷贝,放下去就行了的东西。这就是我吧!即使现在的成品,都是以教材的作为基础,我这三天真的就在忙着看这些教材里编写的程序。

现在想起来,我除了明白,也没对它做了什么,我到底忙什么?想了很久,我想,我在忙理解,毕竟完全没学过的程序语言,真的很费神去了解为什么这样,为什么那样,网上的说法又各持一说,搞得我都快晕过去了。我了解,Actionscript 的种类太多,写法也很不同,同样的东西,可能编写上面完全就不一样了,用的function,虽是同一类,但却不同写法,就连我在帮助的档案中也找不到,尽管如此,它就是行得通。接着就是忙着把教材里不足的地方,慢慢用编写人的逻辑去修改, 要不我所想到的放进他的程序就会是错误,即使我所写的是正确的。呵呵…我现在已经开始不知道我自己在写什么了,总而言之,虽然不是完全自己想出来的,但加上我的编写,我完成了基本的播放器。

时间快一点了,明早八点钟的课,刚完成了,就想说在临睡前写一写部落格。我在想,是我要求太高吗?朋友都这么说。其实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功课,我大可达到了功课需求就停止了,可是为什么就不能看见自己的成品带着发现到的不足?也许这是真的吧,我的要求确实有点过高了。所以,和我合作的人有压力,我自己也给自己压力。那是不是因为要求高,而依然单身。这一刻,当自己辛辛苦苦完成了一件事,真的很想有个女朋友可以让我拨个电话,告诉她。辛苦的时候,也希望能拨个电话跟她讲。累的时候,就向她撒撒娇,靠在她身边。我从来没发现过,原来我有时候,还真的希望身边有个她,即使我始终还是没有准备好。不过,也不需要太感伤吧,因为明天依然等待我去迎接。晚安了,我未来的爱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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