惹上官非了
前天一如往常地帮朋友开车,到学校去上课。在去吃午餐的路途中,遇上了路障。当时只忙着确保后座的朋友有系上安全带,其他的都没想太多。当确定了之后,忙上想到路税,结果叫朋友看看,怎知过期了。马上转过头去问朋友,他自己也不知道,就这样被拦下来了。竟管再怎么求情,警官还是开了一张发票,必须交由法庭审判,不愿开罚款的发票。就这样,我应该可以说很无辜地,惹上了官非。八月份我已经不在这城市了,结果在还是不被谅解下,拿了上法庭的发票,然后八月份就得专程回来上庭。帮人,结果…唉…不想讲,但朋友听了都异口同声提醒了我一件事,我很衰...不过发生了也不能改变什么。唯有换个角度,现在我又多了一个人生经验,“被告上法庭”。法庭上见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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